西工大新闻网2月20日电(宋武伟)2月4日,中央网信办下发了《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防控工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在此背景下,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张敏教授撰写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一文,刊发在陕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成果要报》2020年第3期(2020年2月18日印发)。该文以《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为标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存等行为进行分析,明确了个人信息的范围、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授权同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个人信息收集的最小化、使用、管理要求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刑事责任等,以期实现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该文在当前全民战“疫”的形势下,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采取防控措施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意义,刊出后经陕西省法学会报送中国法学会、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同志亲自批示省委网信办阅研。
(审稿:张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