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大新闻网11月15日电(支晓)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
11月14日上午,明德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梅苑第三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吴丁毅院长和龚福和书记分别传达了在省教育厅参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情况通报会的相关精神。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学习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和教育部就《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情况答记者问。深入学习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后的相关法律精神,就相关修改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迅速,成为我国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修订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是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新的里程碑。
作为民办独立学院,学院领导一致认为,学院要以本次改革为契机,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走依法办学的道路,把明德学院办成让学生满意、社会认可的一流独立学院。
(审稿:龚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