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大新闻网9月12日电(胡建发)8月25日至9月7日,由中国国家航天局组织、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承办的“外空规则及政策法规”培训在荷兰莱顿大学国际航空航天法研究所成功举行。参加培训的有国家航天局、国防科工局、全国人大财经委、财政部、外交部、中科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等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的技术官员。受邀参加的还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的教师,我院法学系副教授胡建发也受邀全程参与了此次培训活动。

培训由国际空间法学会主席、莱顿大学国际航空航天法研究所Tanja教授主讲,内容涵盖外层空间法及各国空间法、欧盟、欧空局和国际电信联盟活动立法、荷兰国家航天法律与政策、空间活动环境法问题、“新空间”活动法律问题、外层空间划界的国际法问题、空间探索与资源开发的法律框架以及空间交通管理和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指南等。此外,培训团还现场参观考察了莱顿大学天文台、荷兰空间办公室(NSO)、欧洲空间局所属欧洲空间研究和技术中心(ESTEC)、荷兰航天博物馆(Space Expo)、荷兰微小卫星公司ISIS、荷兰国家应用科学研究院(TNO)和荷兰空间研究所(SRON)等。值得一提的是,到访中国驻荷兰大使馆让我们感觉仿佛回到了祖国,徐宏大使热烈欢迎我们的到来,并特意安排晚宴招待培训团全体人员,以此表达来自祖国亲人的关怀和问候。


在整个培训中,培训团江辉团长将全体培训人员划分成四个小组,每个学习小组有不同的侧重点和学习任务,各组在内部讨论的基础上积极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组织了相关议题的辩论活动。我院副教授胡建发老师具体负责第三小组的学习工作。期间,胡建发老师组织本组人员撰写了两份培训与调研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培训的若干建议并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和采纳。

经过多方努力,本次培训活动行程安排紧凑,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鉴于机会来之不易,培训团各位成员学习热情高涨,他们充分地把握机会,积极向老师提问并热烈地参与了各项讨论,不仅初步认识了外层空间法体系、外空条约主要条款、当前主要国际软法进程以及国家责任与赔偿责任、空间物体登记、空间碎片减缓等重要法律议题,而且通过法律与技术的交流深入地学习了欧洲航天主要架构、欧洲主要国家的航天能力以及荷兰航天监管体系与政策等。
(审稿:张清江)